您的位置:中国财经观察网 > 财经 > 正文

复星医药牵手真实生物联合开发及独家商业化首个新冠口服药

2022-11-19 18:11:51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9497   

新批准的国内首个新冠肺炎口服药物吸引了新的商业合作伙伴。

7月25日晚间,上海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工业与Real Bio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推动双方共同开发及复星医药工业独家商业化阿夫定达成战略合作。

双方的合作领域包括新冠肺炎,艾滋病治疗和预防,但合作领域尚未敲定有两个领域可以合作,第一个领域是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2区是1区以外的全球区域,但不包括俄罗斯,乌克兰,巴西等南美国家和地区

截至公告日,阿夫定片仅在具备应急条件的1区获准上市,相关研究工作按照应急条件要求继续进行,后续研究结果及时报送2区的合作产品尚未进行临床试验,在这些地区进行临床试验,注册,生产和销售必须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根据协议,该合作产品在合作区域和合作领域的商业化费用由复星医药产业承担根据销售渠道的不同,1区合作产品销售产生的毛利将由复星医药工业和Real Bio按50%:50%或55%:45%的比例进行分配生物真正享有分享2区合作产品收益的权利,具体分享方式和比例由双方在补充协议中进一步约定

根据协议,1区合作事宜由复星医药工业按合同约定完成,协调评估符合预期并支付相应合作费用,2.对于区域合作,复星医药产业应根据合同完成相关协调和评估,协调和评估符合预期,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确定区域合作的推进。

复星医药表示,《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以《战略合作协议》及其项处理本次合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和执行相关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复星医药在公告中强调,合作产品在合作区域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受药品需求,生产和供应链能力,市场竞争环境,销售渠道,疫情防控形势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该合作尚未开展,该合作对集团当前及长期业绩的具体影响尚无法预测

复星还强调,《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潜在战略合作事项不具有约束力,且截至本公告日,无具体投资计划此类潜在的战略合作事宜以各方签署的最终协议及最终协议为准

真实的不是上市公司,公司对外信息较少这个公告提到了真实生物的基本信息: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地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法定代表人王林Real Bio管理层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Real Bio总资产为14,068万元,所有者权益约为—17,045万元,2021年,瑞尔生物实现营业收入约3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654万元

这不是复星医药第一次进入新冠肺炎相关领域2020年3月,复星医药与BIO Entai就mRNA疫苗开发达成战略合作复星医药获得授权,基于其专有的mRNA技术平台,在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独家研发和商业化新冠肺炎疫苗该疫苗在内地尚未获批,但已在港澳台接种2022年一季报显示,截至2022年3月底,港澳台地区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超过2400万剂

此外,复星医药旗下复星诊断还拥有新冠肺炎核酸和抗原检测产品,其中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盒于2020年3月通过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审批,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试剂盒于今年4月在国家医疗用品管理局获批上市。

截至7月25日收盘,复星医药a股收盘上涨1.81%,至48.94元/股,市值1254.3亿元,h股收涨1.62%,报每股31.35港元,市值803.5亿港元。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网 (2012- )  备案号:沪ICP备2022019539号-11